欠债还钱,是否有时间限制(讨债得趁早——诉讼时效)

2023年6月12日11:18:48121

欠债还钱,是否有时间限制(讨债得趁早——诉讼时效)

假如你向你老丈人借了100万并约定2023年12月31日到期还款。到了2023年12月31日,由于钱全被老婆控制着,你无力归还老丈人这100万。

虽然这100万是老丈人用了整整一辈子偷偷攒下的私房钱,但鉴于面子问题不好意思催你还款,当然你也假装不知道而没有主动说起还款的事。或者考虑到老丈人会催你,你“失踪了”,找不到你,电话也不接,过年过节也不回家,让他想催也催不到。

那么你只要能坚持三年,熬过这三年,你将可以“理直气壮”不归还了。

是的,以上说法于法有据。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192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结合民法典188条和192条可以看出,民事关系中存在“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内提出诉讼才能得到法律支持,超过诉讼时效,即使占理,法律也不再主动支持。

当然,以上讲的都是法律上的事,是指你熬过三年后,老丈人见你一直都不还钱而不再宽容你,或者纸包不住火,被丈母娘知道了,不仅怒斥老丈人居然藏了这么多私房钱,还迁怒到你,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决定起诉你。虽然阵仗很大,但不用担心,既然熬过了三年,只要你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已过”六个大字,法院就不会受理老丈人和丈母娘的联合起诉了。这就是192条提出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不过话又说回来,毕竟法律之外还有人情嘛。如果你虽然已经熬过了三年,但看到原来老丈人和你一样,钱都被丈母娘管着,怪可怜的;或者小舅子发现你居然借了他老爸100万还打算不还了,带着一帮穿龙戴凤的人来你家堵你,怪怕怕的。你同意并还款了。后又后悔,想着诉讼时效已过,凭什么还款。于是也拿起法律的武器,诉讼老丈人,企图拿回已经归还的100万。这时法律就不再支持你了。因为192条还说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为什么法律要规定“诉讼时效”这么“不合理”的条款呢?

古希腊有一句谚语: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老丈人有催款的权力,且在三年这么长的时间内都可以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措施,但他选择在这三年里“睡觉”,那么法律就不再保护他这个权力了。毕竟司法资源是公共的,不能全部无条件服务你一个人。

那么做为老丈人,他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呢?

民法典第195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因此,老丈人也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对付你这个“老赖”:

在借款到期之日(即2024年1月1日起)起三年内,时不时的给你打电话,借着关心你的名义催促你还款(当然前提是你接了他的电话,或者被你老丈人找到了,他当面催你还款),并且这些都有证人或者有录音。或者实在找不到你,且电话也一直打不通,老丈人一咬牙,也不管万一被你丈母娘知道他这么多年藏了这么多私房钱后会有什么严重后果,用仅剩下的一点点私房钱在全国级或你所在的省份级报刊上刊登催促你还款。即“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一旦老丈人做了上面的事,那这个三年诉讼时效又得从他催你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年了。即诉讼时效在催你时中断并重新计算

此外,在借款到期之日(即2024年1月1日起)起三年内,看到老丈人也不容易,你一时心软,不小心说“岳父大人,您放心,钱我是会还的,毕竟我还在您女儿手上”,并有证人证明你说了这话,或被久经沙场的老丈人录音了。那么“恭喜”你,你想赖账的话又得从说了这句话起重新熬三年了。即“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如果上面这些方法还不行,老丈人还有一招,就是在三年内起诉你。虽然找不到,但法院也可以“缺席审判”,即“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那么你的三年也得重新熬了。

这就是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中止时间的计算,并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再重新开始计算三年。

如果你实在不想还,并且躲藏能力足够好,外加脸皮特别厚,那怎么办呢?

民法典第188条第二款指出: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因此你就“失联”20年吧。

以上是“诉讼时效”,是与诉讼相关的时效,指的是通过诉讼手段催款的时效。“诉讼时效失效”,并不表示你就不欠你老丈人钱了,是指在通过“诉讼”手段来催收债务时,只要你提“诉讼时效已过”六个大字,法院就不会支持老丈人。

但你欠钱的事实不变,如果你哪一天良心发现,或者你老婆知道后采用“枕边风”“榴莲”“搓衣板”“键盘”等合法手段后,你将欠款还了,老丈人也可以心安理得的收着这钱,毕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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