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外部性是新经济中的重要概念,是指连接到一个网络的价值,取决于已经连接到该网络的其他人的数量。通俗的说就是每个用户从使用某产品中得到的效用,与用户的总数量有关。用户人数越多,每个用户得到的效用就越高,网络中每个人的价值与网络中其他人的数量成正比。 这也就意味着网络用户数量的增长,将会带动用户总所得效用的平方级增长。
网络外部性的概念最早是由Rohlfs (1974)提出的,他指出网络外部性是需求方规 模经济的源泉。当一种产品对消费者的价值随着其他使用者数量增加而增加时,就说这种产品具有网络外部性。Katz和Shapiro 在1985年对网络外部性进行了较为正式的定义:随着使用同一产品或服务的用户数量变化,每个用户从消费此产品或服务中所获得的效用的变化。
网络外部性广泛存在于电信、航空等领域,最广泛还是在平台经济中,就比如,淘宝卖家的数量正向促进了消费者在淘宝上购买商品,反过来也是,正因为注册淘宝的消费者更多了,选择入驻淘宝卖家的数量也更多了。因此,平台连接的双边用户(卖家和买家)之间是正向的促进作用。
移动通信市场是典型的网络外部性效应市场,并且涉及多个不同层次的经济网络。源自于直接使用产品的效用,当使用单一相同产品的使用者人数不断增加时,其直接使用产品的效用将不断的提升,且将吸引更多未使用的消费者加入。另外,网络外部性源自于产品周边系统所提供的效用,即产品现有的使用规模,刺激生产周边兼容或互补性产品的厂商,愿意不断提供更多样化或低价的互补品,促使使用该产品的效用不断提升。网络外部性在这些不同层次的经济网络中有不同的表现,这些都为用户带来了网络外部性成本。
网络外部性可以分为两种:
①一种是“直接的网络外部性”。由于某一产品的用户数量增加而直接导致网络价值的增大就属于“直接的网络外部性”。
就比如说,电信增值业务的直接外部性是电信增值业务的用户增加,用户之间的互联互通直接引起网络内部用户效用以及整个网络价值的相应增加。
②另一种是“间接的网络外部性”,即随着某一产品使用数量的增加,该产品的互补产品数量越来越多、价格不断降低而产生的价值。
还是以电信行业为例,电信增值业务也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随着用户需求的增加,作为原增值业务互补产品的新的电信增值业务也会逐渐增加,从而引起原增值业务的价格降低而产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