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票如何进行交易(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

2023年2月10日16:04:23184

1.投资者的适当性要求

最新现有规定来看,创新层和基础层对于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如下:

法人机构:创新层实收资本总额要求为100万元,基础层为200万元;合伙企业:创新层实缴出资总额为100万元以上,基础层实缴出资总额为200万元以上;

自然人: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创新层为: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基础层为200万元以上。符合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不受限制。

2.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

按照现有规定来看,新三板挂牌交易的方式主要为: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如果符合全国股转公司规定单笔申报数量或交易金额标准的,同时提供大宗交易安排。

(1)做市交易:应当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挂牌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做市股票。做市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做市商应最迟于每个交易日的9:30开始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履行做市报价义务。做市商每次提交做市申报应当同时包含买入价格与卖出价格,且相对买卖价差不得超过5%或两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做市商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的整数倍,且最小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股。做市商前次做市申报撤销或其申报数量经成交后不足100股的,做市商应于5分钟内重新报价。做市商持有库存股票不足1000股时,可以免于履行卖出报价义务。特别的,单个做市商持有库存股票达到挂牌公司总股本20%时,可以免于履行买入报价义务。

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做市交易撮合时间。

做市商每个交易日提供双向报价的时间应不少于做市交易撮合时间的75%。

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开盘价为该股票当日第一笔成交价。

(2)协议转让:按照股转公司规定的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

(3)竞价交易:为集合竞价,全国股转系统根据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为其提供相应的撮合频次。投资者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大宗交易除外)。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竞价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新三板集合竞价撮合频次:基础层一日内5次集合竞价或做市,交易主机于每个交易日的9:30、10:30、11:30、14:00、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创新层一日内25次集合竞价或做市,交易主机自9:30起(含9:30)每10分钟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

集合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大宗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股票交易,可以进行大宗交易。全国股转系统接受成交确认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

无前收盘价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价格应当在当日最高成交价与最低成交价之间。

  • 特别声明:本文由互联网用户自行发布,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炒股需谨慎!
  • 本文链接:https://www.gpboke.com/20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