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数学家斯泰斯劳·乌拉姆在一次晚宴中向年轻的经济学家保罗·萨米尔森提问到:“什么是所有社会科学学科中一个既真实又重要的命题?”萨米尔森的回答:“比较优势原则。”诚然,这是一个不需要数学证明,不需要滔滔雄辩,更不需要聪明人才能够理解的常规逻辑。用萨米尔森的原话来说就是,“比较优势就像变魔术一样,它表明世界上的确有免费的午餐——国际贸易带来的免费午餐。”
比较优势是由18世纪的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提出的,它说明由于生产技术的差别,每个国家应该根据“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的原则,生产并出口自己“比较占优势”的产品,进口“比较有劣势”的产品,在这样的国际贸易原则下各国的利益都能够达到最大化。
比较优势不同于绝对优势(absolute advantage)。如果一个国家能够比另一个国家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来生产,则称之为绝对优势。例如,中国制造一台彩电需要5小时,越南需要7小时,所以在彩电制造上中国有绝对优势。绝对优势可归纳为“人无我优”。
比较优势可用以下简单的例子来说明:
假设美国生产一吨布料和一吨葡萄酒分别需要40小时和80小时,而墨西哥则分别需要100小时和300小时。可以看出无论是布料还是葡萄酒,美国都拥有绝对优势。但是我们发现对于美国来说,如果用原来生产一吨葡萄酒的时间来生产布料则可以生产两顿布料,即布料和葡萄酒的生产效率比例为2:1。这个比例对于墨西哥为3:1。因此,相对地,美国更擅长葡萄酒生产,墨西哥更擅长布料生产。这里所说的“更擅长”是自己和自己比,毕竟对于墨西哥来说多生产一吨葡萄酒需要少生产三顿布料,代价“昂贵”;而美国多生产一吨葡萄酒只需要损失两顿布料,相对“廉价”。因此,比较优势可归纳为“我比我优”。
那么我们为什么需要国际贸易呢?先考虑自产自消的情形:美国用40小时生产布料和80小时生产葡萄酒,即一共用120小时得到布料和葡萄酒各一吨;墨西哥用100小时生产布料和300小时生产葡萄酒,即一共用400小时得到布料和葡萄酒各一吨。所以两个国家加起来一共有布料2顿和葡萄酒2顿。
再考虑国际分工的情形:美国用120小时只生产葡萄酒,得到3吨葡萄酒;墨西哥用400小时只生产布料,得到4吨布料。可以看见,现在两国共有3吨葡萄酒和4吨布料,在工作时长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两件商品的总量都比自产自消的时候多。然后双方可以协商按照一定的比例(比如1:2.5)进行交换,美国拿出1吨葡萄酒向墨西哥换2.5吨布料,交换后,美国有2吨葡萄酒和2.5吨布料,墨西哥有1吨葡萄酒和1.5吨布料,至此双方都获得了更多的消费品。这就是比较优势创造的“免费午餐”!
虽然国际分工、贸易的好处显而易见,但现实中我们一般不会看到某个国家完全不生产一件商品。这是因为许多经济、政治因素阻碍着贸易自由化的发生,比如政府处于对弱小行业的保护,或者处于对国家安全的考虑,会有意地提高相关进口商品的关税。近年来,由于特朗普政府倡导的保护主义政策,美国频繁与其他国家掀起贸易争端就是一个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