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投资性房地产

2023年11月10日16:36:12253

什么是投资性房地产?说白了,就是准备用于投资或者已经处在投资期间持有的房地产。当然,现实当中,我们其实很难分清投资性房地产和非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的规则是,看两个方面:一是房地产是不是出租了,二是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是否已经形成了相应的协议,确定房地产转为投资性的。

投资性房地产可以获得两项收益:一是租金收益,二是房价增长的利得。具备以上两个特征之一,我们可以认定为房地产是投资性的,因为这两项收益都可以看成是投资带来的收益。

房产,可以自用,也可以出售,也可以出租。同一房产,因为其用途不同,其会计处理就变得不一样。自用,就只能是确认为一项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出售其实是一种处置,当然对于房地产公司来说,出售其实是意味着存货的销售。

房产的计量有两种,一种是成本模式,一种是公允价值模式。两种处理方式不同之处,在于要不要对于房产的市价波动进行反映。后者意味着我们要单独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下,设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来进行反映。房价的起起落落就反映在报表之中了。

很奇怪,准则当中的规定是房产如果采取了成本模式计量,符合条件之后,可以改为按公允价值计量;但是没有回头路,也即如果你已经采取公允价值对房产进行了计量,你就不能再转回按成本模式进行计量。这样的规定,显然是为了避免企业在计量模式上变来变去,通过这种计量模式的变化来进行盈余管理。一旦转为公允价值计量,也即意味着公司所持的房产就暴露在房价变动之中了。

当然,房地产也可以进行重分类。也即可以将非投资性房地产重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也可以将投资性房地产重分类为非投资性房地产。这两种重分类与上述的两种计量模式进行组合,便会生出许多变化。当然成本模式下会相对简单,这里略过了。在公允价值模式之下,总的规则是,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可以是利得,也可以是损失,损失在借方,利得在贷方。但其中有一点例外,在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如果出现损失就计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而出现利得,却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之中。为什么要这么规定呢?

我的解释是,因为从理论上来看,这种转换如果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话,应该是所有的市价变动都应该反映为公允价值变动,也即都应该体现在利润表之中。这是类似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理。这会使得我们的利润表能够反映房地产市价变化带来的利得与损失。而唯独我们把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将可能产生的利得计入到其他综合收益中,是希望这个利得不出现在利润表之中,这是类似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理与做法。这样的处理显然更加稳健。因此,其损失是体现在利润表之中,利得是通过其他综合收益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之中。这样,我们其实可以避免企业通过将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来获得报表利润,进而减少企业的盈余管理的可能。会计准则的规定约束了企业的会计处理行为,从这里就可见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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