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经济学的基本范畴(《会计解释》第二章理论基础第一节)

2023年12月12日11:43:57143

一、引言

此篇文章是我读张五常、弗里德曼以及诸多经济学者著作的重要总结。清晨的灵感来的实在清晰,我已经无法再入睡,我要把这些灵感记录下来,不能让它从我身边溜走。题目就叫新经济学的基本范畴。

此篇论文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新经济学,一个是范畴。新经济学的灵感来源于一本著作,那本著作的书名就叫《新经济学》,但是翻看那本书之后,我基本上不同意书中所说,觉得书中并没有对于经济学有透彻的理解,也并没有提出什么新的观点,有的只是对于经济学的误解,以及胡乱地堆砌了一些概念而已。因此,此篇论文更多地是要去澄清这方面对于经济学的误解。明确经济学当中的范畴,以及这些范畴之间的关系。范畴一词最早来源于亚里斯多德,亚氏曾经写就《范畴论》,在著作中论述过十大范畴。这个词现在也可以译成范式,基本上是对于某一学科重要概念的阐述。详细来说,范畴是最一般的概念,这些概念反映着客观现实现象的基本性质和规律性以及规定着一个时代的科学理论思维的特点。掌握了学科的范畴,并且了解其范畴内主要概念之间的关系,是一门学科必须解决的任务。

此篇论文另一个灵感是来来源于给学生最后开讲座,阐述管理学与会计学的研究基础的考虑,也需要我们对于经济学要有一个更为清晰完整的认识。需要说明的是,我这里冠之于名为新经济学,其实只是对于那本著作的反驳,认为真正的新经济学的本来模样是应该如此的。但就其思想来看,其实这套新经济学的基本范畴是旧的,其实是上承于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以来的主要思想,下发于张五常的主要继承与贡献。这篇论文的主要目的在于从基本概念范畴的角度来梳理经济学的基本脉络。

二、经济学思想的传承

经济学的新思想得来并不易。但其冥冥之中的发展又是如此一脉相承。这条经济学的基本线索从斯密到李嘉图,从马歇尔到费雪,从奈特到科斯,从阿尔钦、弗里德曼到张五常,这显然是传统的经济学,在这条思想道路上发展的其实还是没有离开过斯密定下的规矩。这个规矩在斯密的伟大著作《国富论》当中已经有了大概的框架,由马歇尔进行了充分的改造与明晰,可惜马氏也带来了一些坏的影响(主要指将数学引入到经济学当中)。费雪的广博丰富了经济学的架构,特别是其利息理论抓住了经济学研究当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问题。奈特的思想在经济学学者当中无与伦比,虽然其博士论文的著作依然是经典,不过我们现在回忆奈特,更看重的是其在课堂当中对于其学生的启发,这启发,启发了众多后来成为经济学大家的学者,这其中最为有名的当然是科斯。

想当年,科斯旁听了奈特所教的一门课程,受了启发,同时科斯也有自己的主见,写下了《公司的性质》一文,这篇论文显然已经成为了经济学发展史上不可忽略的经典,被看成是交易费用范畴运用的最早来源。从经济学的思想发展脉络来看,张五常可能是唯一一个汲取了众多大师思想的学者,所以虽然其在经济学当中的地位已经确立,但是,其在未来经济学发展当中的贡献,恐怕会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上。这篇论文只是把经济学当中的一些主要范畴结合起来加以分析,要论可能的贡献其实也只是篇较好的文献综述,当然也让我自己厘清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基本的思想来源于张五常的经济解释三卷本,当然其最新的改写会是五卷本。

传统的斯密经济学到了张五常的手里有了更为完整而又清晰的框架。这框架有几块必不可少的基石,即交易费用、产权与合约。当然,就前两者来看,交易费用与产权之间其实有重合之处,但它们其实提供了研究经济学,特别是观察经济现象的不同视角,这两个视角之间还可以相互印证。合约,在张五常看来,是经济学的缺环,此缺环补起来才会形成完整的经济学框架与理论。

三、交易费用与合约

交易费用的思维其实或多或少地散现在从亚当·斯密以来的众多经济学者的著作当中,但这些论述是不完整的,也是模糊的。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个基本的范畴不容易处理。交易费用这个词的出现可能很早,但是用上这个词去进行系统的分析,最初是见于科斯的经典论文《公司的性质》,这篇论文从交易费用的角度来探究企业的性质,从而开创了研究企业的新路,也点燃了对于企业理论研究的火苗,而这个火苗最终熊熊燃烧,也成为经济学研究重要的研究分支,当然对于企业的认识,最终由张五常1983年的文章《公司的合约本质》划上了完美的句号。科斯的企业的存在是因为要解决“不知价”的难题的论断,由张五常继承下来,但其企业是市场的替代的观点得到了修正,这种修正,张五常正是从合约的角度出发来完成的,所以,我们也可以认为,正是因为重视了合约这一基本的概念范畴,张五常找到对于企业认识的最终答案,企业替代市场的背后,其实是一组合约代替了另一组合约。

从科斯到张五常的这两篇论文当中,我们可以来分析一下交易费用与合约之间可能存在的天然的联系。无视交易费用,我们是无法真正解释企业的存在,也无法解释企业为什么在某些时候看起来是替代了市场的。科斯找到了这一点,并且建立起了交易费用这一分析的基本范畴与框架。这是科斯的伟大贡献。交易费用的基本经济学思维正是从这一点火苗出发,才找到一条真正有助于形成经济解释功能的经济学框架。忽视了交易费用,我们这个世界当中的一些经济现象不可能有解释。交易费用是我们分析与解释经济现象的基础,因为在一些经济现象当中,交易费用往往是其中不可忽略的重要局限,忽略这个重要局限不可能有正确的经济学分析。

但是,如果这是因为交易费用,那是因为交易费用,又往往容易陷入套套逻辑的分析当中,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要对于交易费用进行边际上的分析,同时也要对它进行必要的分类。

一般来说,交易费用可以区分为信息费用、监督费用、签约费用和履约费用。这几种费用之间的此消彼涨可能是构成了不同的合约安排。比如说,企业对于员工的考核可以采取件工合约,也可以采取时间合约,采取哪一种,这背后当然是看哪一种合约的交易费用比较低。件工合约监督费用很低,甚至可以说没有;但是对于产品质量的评价,我们需要较低的信息费用,也即相对来说,我们要能够花费比较少检测手段就可以得到产品质量的信息。但是件工合约适合的条件也比较苛刻,它要求产品的标准化程度比较高,产品本身的变化也比较稳定,可以比较容易地确定件工的价格。对于以时间为基础的工资合约来看,显然我们容易去分辨员工有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岗,但是工作的成效与效果如何我们需要监督,也即时间合约需要更大的监督费用,而这监督的背后,其实也意味着我们要有如何评价员工绩效的信息。对于企业来说,采取何种合约安排来考核员工,取决于上面所分析的各种交易费用的总和大小,寻求交易费用总和的最小化,其实就是企业收益的最大化,能在此方面做得更好的企业,也即能以相对较低的交易费用来解决员工激励问题的企业,将更容易在市场当中生存,也更有机会获利。

从缺环的角度来看,交易费用的考虑往往在以往的经济分析当中,成为忽略的对象,或者说,有时假定有交易费用,有时又假定没有交易费用,典型的分析如马歇尔在其著作《经济学原理》当中的长期与短期的划分。这显然是要用这个区分来回避交易费用。而合约,是一个很好地分析经济现象的基本单位,有了合约,制度的变迁可以看是一种合约代替另一种合约;有了合约的概念,制度的安排其实可以从合约的安排来看。合约安排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涉及到事情本身的发展逻辑。而这些分析的背后,要考虑一个重要的分析因素就是交易费用的大小。

让我们小结一下交易费用与合约之间的关系。在分析合约时,我们要考虑合约变迁的最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应该是签约费用与履约费用,这二者都属于交易费用的范畴。签约中涉及到合约双方或者多方,这需要花费成本去进行沟通。签约的自由是市场自由的表现之一,合约双方或多方都有动力去寻觅交易费用最低的合约形式,尽可能地降低签约费用和履约费用。

四、产权与合约

上文说了,产权的角度其实是分析经济现象的另一个视角,也重要。巴泽尔是产权方面的专家,当然,该视角的创始人当然数阿尔钦了。阿尔钦也正是其在产权问题上的贡献,而被人称作产权经济学之父。产权一词,英文词是property,简单翻译应该译为“产”,对于property,阿师说过一句震撼的话,即产、竞争与稀缺其实是一回事。三者为什么是一回事呢?理由简单,但真正能想通这一点不简单。有稀缺才会有竞争,有竞争就需要有竞争的规则,而property是指有竞争性的经济物品。经济物品都是缺乏的,要获得“产”,即获得经济物品,社会当中的人要去竞争。在社会当中,竞争是一个无所不在的概念。而竞争则需要准则的约束,这约束我们便把它称为产权规则。

一般认为,经济理论的精华所在,是价格理论,而价格理论的内容主要有两部分,一是价格是如何决定的,这个决定有受价、觅价和造价之别;二是价格决定什么,这是阿尔钦的新思维了,也即产权的思维,这种思维影响了经济学的发展。阿尔钦说:“价格决定什么,远比价格是怎样决定的重要”。价格是一个决定胜负的准则,而私有产权是决定这准则的游戏规则。市价决定什么,是因为价格本身成为一个决定市场竞争胜负的准则,产权的私有或者称为产权的清晰界定则是市场交易的前提,这是科斯定理的最佳含义。

产权该如何界定?我们首先应该搞清楚产权的构成。产权,即财产权利,而财产即我们刚才分析的property,在经济学当中是指经济物品,因此,说产权,其实是说经济物品背后的权利。这权利当中,一般认为,最重要的是所有权,但所有权只是蕴藏在经济物品深处的东西,其运用时,所有权非得以使用权、收入权和转让权这三者体现出来,才有意义。使用权是指支配经济物品的权利,这是形成经济物品具有收入来源的基础;而收入权,则指经济物品的所有者具有获得其经济利益的权利。而收入权的最终获得离不开转让权的帮助。有转让权的产权才是完整的,经济物品才有可能获得最高的收入。将经济物品转让给最使得经济物品产生最大收益的人手中,是市场自由的应有之义。

产权与合约之间的关系,其实是体现在我们要清晰地界定产权,就要对于其使用权、收入权和转让权做出界定,对这三项权利的界定,我们要用或明或暗的合约来去加以约束。不同的合约安排,可以看成是不同的产权安排。除了断权交易之外,合约都是结构性的,也即其对于产权三方面的规定并不是完全明确,有许多需要合约双方酌定的地方。

五、小结

以上所述的三个范畴,一般对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支解释,认为可以分为产权经济学、交易费用经济学和合约经济学。这三个分支,在经济学的发展洪流当中都产生大量的文献。但这三个方面,我们是无法完全把它分开的,正确的做法是应该把这三者结合起来。而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把它们结合起来,是有可能的。合约的分析是我们观察经济现象的微观基础,对企业的认识,对于市场的认识,我们都可以也应该从合约的角度来对其进行分析。而合约分析的背后其实是立基于交易费用,也即主要是签约和履约的费用。交易费用的比较决定着合约的采用。不同的合约之间往往会被认为存在着不同的效率的差异,但其实加入交易费用的总体考虑之后,都会符合帕累托条件。合约当中的经济内容,当然是对于财产权利的安排,也即对于使用权、收入权和转让权的具体规定,这样产权与合约之间其实是里与表之间的关系。我们要分析合约,当然就需要去分析合约内部所体现的产权关系以及其结构。也就是说,结合交易费用和产权,我们才可能对于合约有一个更为完整的认识,而弥补了合约这个缺环的经济学,才是真正完整的经济学体系与架构,才是真正的新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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