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交易系统设计——头寸管理

2023年3月15日10:56:39288

投资交易相关的头寸(资金头寸、持仓头寸)系统设计的核心是需要设计一个:账簿子系统,或称为记账系统

从实现方式上,一般会有两种设计思路:一个是基于流水的核算,即将所有影响头寸的交易和非交易数据归档成流水,然后结合不同交易类型对每笔流水就行逐项处理(核算)后,形成最新的头寸;一个是基于事件的核算,即把每个影响头寸的因素都看做一个事件,事件发生时,改变资金、头寸。

基于流水的核算,可以在头寸核算结果出错时进行回溯,并对一些异常通过补录流水,保持业务的连续性。

概述

资产管理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交易:

需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申请非法人产品准入备案;

向外汇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联网手续及交易系统接入申请手续;

向中债登(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清所(“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由托管人申请开立产品债券账户及资金账户;

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署、公示协会相关协议。

银行间投资交易与沪深竞价交易不同,主要是以交易双方询价为主的场外柜台模式。结算方式常见有纯券过户、见券付款、见款付券、券款对付(DVP)四种,在2013年后按统一规定银行间所有业务的结算方式按DVP方式进行,但在实际业务开展中,不同投资者对实际勾单确认时间点、交收时间节点、资金持仓头寸计划等内部流程、安排不同,使得投资交易系统在银行间委托下单流程、验资验券上需要重点分析设计,以便支持场外交易的特点。

角色:

投资经理,关心的主要有两点,一个是日终时候的头寸是否足额,以便安排下一个交易日的交易计划,一个是日间交易中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或持仓进行交易,以便出现卖空或买空。所以希望交易系统可提供实资金、持仓“交易实时头寸”、“交易日终头寸”。即现券买入、逆回购都需要实时看到资金影响,不然总不能无限制的买、或者逆回购;现券卖出、质押入库、质押出库都需要影响到券,不然总不能无限制的卖、或者质押。

清算岗人员,关心结算日的“现金余额”,及结算日的“交收头寸”,主要工作包括每天需要根据交易指令,实时登录中债登、上清所进行结算合同确认,并实时查看现金余额、债券持仓;日终根据当日的交收情况,进行交易系统与中债登、上清所综合业务系统中的资金、持仓对账;反馈结算交收头寸情况给相关岗位人员。

财务岗人员,关心结算日的“现金头寸”,主要工作是核对结算交收信息,并根据资金清算系统出具的电子划款指令进行人工或电子化划款操作。

流程:

每个交易日,交易中心本币交易系统将交易成员双方达成的成交指令实时的同步到中债登和上清所的综合业务平台,交易成员通过中债登和上清所提供的综合业务平台的客户端登录,确认成交指令形成结算合同,在券足、资足的情况下完成债券结算,并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完成资金清算和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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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

在本币交易平台下单时,交易要素中会选择清算速度,目前主要的清算速度为“T+0”和“T+1”两种,主要要素定义:

清算速度 达成交易到实际清算的天(工作日)数,有T+0(成交当日清算)和T+1(成交次日清算)两种
成交日 达成交易的日期
首次结算日 首次结算日=成交日+清算速度(遇节假日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是资金从拆出方向拆入方发生实际转移的日期
到期还款日 到期还款日=首次结算日+拆借期限(遇节假日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是资金从拆入方实际归还至拆出方的日期
实际占款天数 实际占款天数=到期还款日-首次结算日
应计利息 到期还款日拆入方还给拆出方的利息总额,计息基准为“实际天数/360”
到期还款金额 到期还款金额=首次结算金额+应计利息总额,是到期还款日拆入方还给拆出方的总金额

中债登结算

中债登债券结算业务的全过程从交易双方进行结算指令确认开始,到最后完成债券与资金的交收结束,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债券交易结算日的9点至17点,交易双方登录中债综合业务平台客户端,进行第三方指令确认。(通常称为“勾单”,按目前交易习惯,投资者一般会在15:00后统一进行。)

第二步,交易双方确认后,生成结算合同。

第三步,中债综合业务平台在合同指定的结算日,根据结算合同的条件检查结算双方的券款情况。

第四步,中债综合业务平台在券足和款足的情况下为每笔债券结算全额办理相应的债券交割。

在结算日系统运行时间内,因指定券种数额暂时不足,或款项暂时未足额到账而未能成功办理结算的结算合同,系统将自动将其放入等待队列,在结算日系统营业截止(目前为下午17:00)前,若券款足额到账,系统将再次启动该笔合同的处理流程。

在结算日系统营业截止(目前为下午17:00)前,指定券种数额或款项余额仍不足,系统将做结算失败处理。

第五步,对于结算成功的合同,后台人员应及时打印交割单,并做会计入账处理;对于结算失败的合同,交易双方应及时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交《债券交易结算失败备案表》。
另外,在办理结算业务过程中,结算成员因系统或网络等出现技术故障无法及时修复,可以参照《应急结算业务办理流程》办理债券结算业务。

业务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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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清所结算

上清所的结算流程基本上与中债登相同。

第一步,债券交易结算日的9点至16:30点,交易双方登录上清所清算平台客户端,进行指令确认。(通常称为“勾单”,按目前交易习惯,投资者一般会在15:00后统一进行。)

第二步,交易双方确认后,生成结算合同。

第三步,上清所清算系统在合同指定的结算日,根据结算合同的条件检查结算双方的券款情况。

(一)结算日,债券系统检查结算合同的付券方债券是否足额,若足额则将应过户债券从付券方债券账户“可用”科目记至“待付”科目,结算合同状态为“券足、等款”;若券不足,则等待,至日终仍不足的,结算失败;

(二)债券系统对“券足、等款”的合同,根据结算双方预先指定的DVP结算资金账户,自动发送资金支付指令,借记付款方在支付系统的清算账户或在中央结算公司的债券结算资金专户、贷记收款方在支付系统的清算账户或在中央结算公司的债券结算资金专户,并根据资金支付处理结果进行债券处理;若付款方账户有效余额不足,则排队等待至日终;

(三)在结算日日终前完成资金支付的,债券系统即办理债券过户,结算成功;若日终时仍未完成资金支付,则待付债券从付券方的“待付”科目转回“可用”科目,结算失败。

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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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时点

1、人行

大额支付系统截止时点:17:00。(注:此时点后所有的收付款均停止处理)。

2、中债登簿记系统

1.簿记系统起止时点:9:00—17:00(注:簿记系统所有操作在此期间内完成)。
2.DVP专户资金自动划回时点:16:30(注:对于非银行机构,如仍有未结算单,则需手工再向DVP专户划款,如来不急划款,则结算失败。)

3、上清所簿记系统

  1. 簿记系统起止时点:9:00—17:00(注:簿记系统所有操作在此期间内完成)。
  2. DVP结算截止时点:16:45(注:如DVP交易还处于等券或等款,则结算失败)。

业务流程

不管是自营投资,还是产品管理人,在银行间进行投资交易的整体业务流程基本一致,主要的流程区别是在中债登或上清所交收处理上是由自营投资机构自主进行,还是产品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由托管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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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投资流程

在投资交易系统未实现与本币交易系统直连的情况下,自营债券投资交易流程概要如下:

T日交易流程:

  1. 本方投资经理在投资交易系统中下达投资指令(假设是指定交易对手成交申报);
  2. 本方交易员收到投资经理指令,在投资交易系统下达委托;
  3. 交易员通过本币系统客户端发起报价;
  4. 对手方在本币系统客户端中查看收到的报价,并进行确认操作;
  5. 本币系统给本方和对手方返回成交信息,表示成交完成;
  6. 本方交易员在投资交易系统中对投资指令完成确认,并录入委托对应的成交信息。
  7. 注:若投资交易系统对接了本币系统上下行接口,则报单、确认或拒绝操作、成交收取都在投资交易系统进行即可。

T日清算结算流程:

  1. 本币交易系统将成交指令实时同步给中债登及上清所清算系统;
  2. 本方和对手方清算岗位人员登录中债登、上清所提供的客户端,对成交指令进行核对确认,形成结算合同;
  3. 中债登和上清所清算系统根据结算合同指定的结算日进行验资、验券,并按照相关规则完成交收或做交收失败处理;
  4. 清算岗位人员对于成功交收的记录,在交易系统中人工完成交收;
  5. 交易系统根据当日的交收数据,根据实际业务统计核算出资金、持仓头寸;
  6. 清算岗位人员登录中债登、上清所提供的客户端查询资金余额、持仓记录,并同交易系统中资金、持仓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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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投资流程

在投资交易系统实现与本币交易系统、中债上清所业务系统直连的情况下,产品管理在银行间债券投资交易流程概要如下:

  1. 投资经理在投资交易系统下达银行间投资指令到指定交易员;
  2. 交易员在投资交易系统中收到指令后,通过本币交易系统交易接口对话报价/请求报价等申报方式下达委托到银行间本币交易系统;
  3. 本币交易系统将成交信息同步到中债登、上清所业务平台
  4. 投资交易系统通过本币交易系统下行接口实时收取成交数据。
  5. 交易员在交易系统中对成交信息进行确认;
  6. 结算岗收到成交确认后,在资金运营平台中提交划款指令审批流程,
  7. 并将审核通过的划款指令给托管行,托管行进行划款,并反馈划款处理进展给结算岗。
  8. 托管行登录中债登、上清所的客户等系统生成结算合同。
  9. 中债登、上清所根据结算合同进行结算交收。并实时反馈结算结果。
  10. 投资交易系统通过中债登或上清所的直连电子接口,实时完成自动交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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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

因银行间上下行接口、中债登、上清所电子化接口一直以来均未全面开放,所以长期以来绝大多数投资机构对于银行间交易的整个交收处理过程基本都以人工方式为主。

同时因为银行间二级市场业务采用DVP交收,交收顺序不依赖于交易顺序,未到账资金用于交易,只要合理安排交收顺序,就能避免本方的交收风险,实现高流动性。然而由于交收本身是非担保的,一笔业务发生违约,就会有“多米诺骨牌效应”引发一批业务违约,如果考虑规避风险,确认到账的资金才能用于交易,则大大降低了流动性。所以,在流动性和控制风险之间要进行必要的权衡和取舍。

因此,从资金使用效率角度看,因银行间交易清算速度有T+0和T+1两种模式,所以所谓的头寸管理就是要控制T日的资金头寸和使用效率,以便T日的交易可以正常交收;预估计算出T+1的资金头寸和使用效率,以便投资经理可以预见下一日的资金情况,提前安排相应的投资计划。

当然银行间头寸管理不只是要控制交易时的资金可用,而是需要从财务角度全面的给出参与银行间交易的整体资金实时及汇总统计情况,以便为投资经理投资决策、财务人员资金准备提供参考。

要达成上述目的,一个完整的头寸管理过程应该包括:电子化接入、盘中头寸实时计算确保T日交收、T+1日头寸预估揭示、头寸透支预警、交易系统与中债登、上清所头寸对账、头寸查询分析统计等完整功能。

电子接口

机构 接口概述 接口格式 申请主体 申请条件
银行间交易中心 本币交易系统(数据接口、上行交易接口,下行成交接口)新本币交易系统(数据接口、上行交易接口,下行成交接口)外汇交易系统 Jar包(api) 软件开发机构(指与交易中心签署《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系统接入开发机构框架协议》的、开发与交易中心系统交互的相关系统、并使用交易中心技术服务的应用软件开发机构。) 申请成为系统接入开发机构的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境内法人资格的机构、境外依法设立的机构或其在境内设立的有经营许可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有良好的信誉;(三)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能够提供良好的工程建设、维护和技术培训服务;(四)具有3年以上的金融领域相关开发经验,并具备金融行业相关知识;(五)注册资本500万以上,公司开发人员数量50人以上,拥有至少一项金融行业软件开发或质量管理领域相关资质;(六)交易中心根据管理需要和审慎原则规定的其它条件。申请机构不符合上款第(五)项条件,但能提供交易中心认可的其他类似资信证明文件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优势的,交易中心可视情况适度放宽第(五)项的规定。
中国债券登记公司 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结算业务实时传输、反馈、查询;数据汇集、指令匹配和指令确认;交易结算状态的查询;余额、对账单和信息产品等数据的获取。 XML 所有甲、乙类结算成员 债券业务直连所有甲、乙类结算成员资金业务直连:已与债券业务直连,并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结算资金专户的结算成员。备注:实际申请时可能会放松。
上海清算所 资金、持仓、对账单等。 Jar包(api) 开立账户会员 必须开户每天必须有交易,对交易量没要求。备注:目前排队较多,申请后不一定什么时间批。

头寸分析

从指令或者委托下单角度来说,涉及到资金、持仓的变动维度主要有:

  1. 业务类别:买入或卖出、质押首期、质押到期、兑付兑息等;
  2. 交易过程:下达委托、委托确认、成交、勾单确认、交收成功、交收失败等;
  3. 清算(结算速度):T+0、T+1等。

通过综合上述维度,资金可被抽象成不同状态下的资金,如

  1. T+0待交收资金(清算速度为T+0,已成交,但未交收的资金)
  2. T+1待交收资金(清算速度为T+1,已成交,但未交收的资金)
  3. T+0待交收资金(清算速度为T+1,T日正回购到期出账资金)
  4. T+0待交收资金(清算速度为T+1,T日逆回购到期进账资金)

抽象了不同状态的资金后,需要考虑的就是此状态“资金在什么时点,影响什么资金。”,如是否影响可用资金(考虑到正常交收、盘中到底有多少能用的可用)、现金余额(盘后交收完成后到底有多少现金余额)。

综上述,针对资金头寸处理可抽象出以下几点:

  1. 资金类型:可用资金、现金余额(可取资金)
  2. 交收状态:未交收、交收完成、交收失败
  3. 清算速度:T+0, T+1
  4. 资金效率:不同交收状态、清算速度的资金,是否影响、影响哪种资金类型。

而资金使用效率可理解为:

  1. T日“进的钱”在盘中(即未完成交收前、未确认到账前)是否允许使用;
  2. T日“出的钱”在盘中(即未完成交收前、未确认到账前)是否允许使用;
  3. T+1日“进的钱”在盘中(即未完成交收前、未确认到账前)是否允许使用
  4. T+1日“出的钱”在盘中(即未完成交收前、未确认到账前)是否允许使用

头寸配置

从实际业务开展中,目前就交收资金的使用大概有如下几个方面:

  • T+0待收资金(通过接收顺序)可以提前使用,T+1待收资金不能提前使用。
  • T+0、T+1待收资金不能用于当天交收的出款业务。
  • T+0、T+1资金到账(财务确认)可用。
  • T+0待收资金可以提前使用,T+1待收资金财务人员确认资金到账后使用。
  • T+0、T+1待收资金可以提前使用。

不同投资机构可能对头寸管理的要求不同,即对“资金效率”的安排不同,所以系统可提供参数配置项,方便客户根据具体业务要求设置资金使用效率,可能的配置项如下:

配置项编号 配置项说明 备注
0 清算速度T+0交易,未交收,实时影响T日可用资金、T日可用持仓。
1 清算速度T+1交易,未交收,影响T日可用资金、T日可用持仓。
2 清算速度T+1交易,未交收,不影响T日可用资金、T日可用持仓。
3 清算速度T+0交易,交收完成,实时影响T日可用资金、T日可用持仓。
4 清算速度T+1交易,交收完成,影响T日可用资金、T日可用持仓。
5 清算速度T+1交易,交收完成,不影响T日可用资金、T日可用持仓。
6 允许T+0透支
7 允许T+1透支
8 不允许T+0透支
9 不允许T+1透支

头寸计算

盘中交易

所以从交易角度,对资金的处理建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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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收确认

盘后交收时,对资金的处理建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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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对账

  1. 每日日终,对清算速度为:T+0的所有银行间成交且完成结算交收的数据,根据业务类型对资金变动、持仓变动进行汇总,得到计算后的资金余额A、持仓数量A。
  2. 每日日终,通过人工登录中债登或上清所客户端分别查询到的资金余额B、持仓数量B。
  3. 分别核对资金余额A与资金余额B是否一致;持仓数量A和持仓数量B是否一致。

实际业务运作中根据需要进行其他维度对账。

头寸查询

系统提供如下查询功能,以便可实时地统计和查看银行间的交易、结算及资金持仓头寸情况:

  1. 查询银行间回购明细数据
  2. 查询银行间成交数据
  3. 查询中债登、上清所交收数据
  4. 查询中债登的资金、持仓
  5. 查询上清所的资金、持仓
  6. 查询交易系统中实时交易资金、持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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