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理论?

2023年12月8日14:24:4479

歌德说过:“理论是灰色的,但是生命之树常青”。我猜歌德认为理论是灰色的,其实是一个比喻的说法,毕竟歌德是一位文学家。他想表达的意思其实是理论是抽象的。后面的一句有些莫名其妙,他可能是想告诉我们抽象的理论可以指导我们的生活,使得我们生活变得有活力。

理论指导实际,是我们经常提到的,而理论联系实际更是被看作是哲学思想的体现了;另一方面,理论又是从实际当中来,是从实际出发的。如何理解呢?我的理解是,理论是从现象出发,并在确定现象的真实性之后,对其为什么会发生,提出自己的假说,然后再尝试加以验证(其实是尝试去推翻),验证通过了(没有被事实推翻),假说就成立了,理论就建立起来了。提出假说就意味着建立了理论,没有被推翻的假说就成了可以指导实际的理论。

一个完整的假说,起码需要包括三个要素,局限条件、变量A与变量B。基本的表述是:在什么局限条件下,变量A出现,必然会导致变量B发生;或者将变量换成现象也是一样,也可以认为是一类事实。

一个假说,起码是提出了一项因果关系的判断,在事实或现象A出现之后,在限定的局限条件下,必然导致事实或现象B的发生,于是我们就说假说成立,理论就建立起来了。

将假说看作是理论,是实证主义的精髓所在。既然是假说,就有可能被推翻,因此,在这种观点之下,可证伪性(可能被事实推翻)就成为理论最为关键的特征。从这个角度来看,真理显然就不是理论了,因为一般认为真理是放之四海皆准的,是不可能错的。真理应该称为套套逻辑(类似于同义反复的意思)。当然,永远不可能错的套套逻辑,可以是研究的起点,但是其显然不是理论了。

假说的成立一定是要在特定的局限条件下,或者说可在我们提出的假设前提的基础上,才能成立。一般来说,理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越多,理论的适用范围就越窄,理论的作用也就越狭窄。最狭窄的理论我们称为特殊理论,这也是一种极端情况,只不过这是套套逻辑的另一端,这种理论的解释力非常小,解释完一个现象就没有用处了。可取的理论是介于二者之间的,而更为有力的理论,是偏向于套套逻辑这一边,但又不是套套逻辑,因为这样的理论其一般化程度更好,可以解释的现象更多,用途也更广。

需要注意的是,理论不是事实,因此其天然是非真实的,是抽象的,我们不能以事实来解释事实,我们只能以理论来解释事实,理论其实是建立了事实与事实之间的逻辑联系,找到了事实或现象背后的规律,这一规律解释着现象为何会发生,是因为什么而发生。于是理论就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去认识这个世界,在我们发现某一项事实或现象发生时,我们就可以推测后面会发生什么,于是,如果我们能解释得通,也就推测得出,于是解释就等于推测,因为背后的理论基础是一样的。

以上其实是关于什么是理论的第一种观点,也是从实证的角度去看理论本身,如果我们认为理论的作用只在于解释与推测的话,那么,理论的定义就只能是假说了。

不过,我们翻遍所有的词典发现,对于理论的定义,基本上都有系统性、一贯性的逻辑体系的说法,而且认为理论本身是逻辑自洽的。这可以看成是理论的另一种观点。具有系统性、一贯性、内部自洽(即内部不矛盾)是理论的基本要求。这种系统性的一贯性的整体具有让我们站在高处看世界的效果,可以让我们看到更远的未来,也能让我们看问题看得深入一些,毕竟这个世界的背后还是有规律在起作用。建立这样的理论框架,可以帮助我们真正建立一个学科体系,也成为一个知识的小堡垒。比如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正是这样一个东西,让我们会计也有了自己的理论。

构建理论的方法,一般来说,有两种:一种是归纳法,一种是演绎法。前者是从现象出发,并从现象之中加以归纳,然后再提出相应的假说,求错但希望没有错,于是理论就被验证了,于是我们就有了理论,然后再加以推广,使得这一理论有更为广泛的用途。

后者则是另一套路,它是从一个前提命题出发,然后经过逻辑推导出一个基本命题,然后再找现实当中的例子来加以证实它。演绎的路径在经济学之中,就是黑板经济学的套路,可惜这种套路,对于解释真实世界并没有太多作用,因为往往存在牵强附会的情况,先建立命题,然后拿事实去套,甚至是剪裁事实去证实理论,往往使理论变成了空中楼阁。

实事求是,如果我们把后面的“是”看成是理论的话,那么这句话的含义正是通过归纳的方法找到具有一般化的假说,这显然是上面方法论当中的第一种。这样看,实事求是作为我党的宗旨之一,就天然契合着实证科学的理论观,是我党战无不胜的法宝了。

理论的构建可以通过归纳,也可以通过演绎,但是其核心在于验证。无法进行验证的理论是没有意义的,而不可能错的假说,就不会有内容,也不能验证为错,或者说无须验证,也就不可能有解释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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