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牢问题是什么(经济学中的套牢问题)

2024年1月9日11:43:3373

阅读文献时,尤其是经济学的一些最近的文献,你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术语,即hold-up problem,翻译成中文就是叫做套牢问题。

那么何为套牢问题呢,简单而言,就是:如果一项交易活动,需要一方投资,而一旦投资就不能收回形成沉没成本,而有关交易的价格的条款却不能事先确定,只能事后确定,那么就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在先期投资者已经投入的情况下,后者会借机剥削前者的利益,这就是套牢行为。

套牢行为的后果是形成投资的不足。

套牢问题的提出源于Williamson(1979,1985),以及Benjamin Klein,Robert Crawford,and Armen Alchian(1978),后来这一概念在经济分析中越来越广泛接受,并成为由Grossman、Oliver Hart、Moore建立起来的著名的现代产权学派以及不完全合同理论的基础。

在两家企业以市场合同形式建立的供求关系中,由于资产专用性的原因造成一方对另一方的依赖,从而导致投资不足。譬如,在汽车产业中,由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具有专用性,零部件企业很容易对整车企业的采购形成一种依赖:因为你已经为配套生产这家企业所需要的零部件进行了大量的专用投资,不可能轻易转产其他产品———实际上你已被“套牢”在这家企业身上。

在此情景下,一旦被“套牢”,就会陷于被动,很难再与对方平等地讨价还价,因为他可以以终止合同相要挟。为了避免自己被套牢,陷于被动,理性的选择是不进行或者尽量少进行专用投资。但这样做的结果是企业投资不足,整个汽车产业也不可能是高效率的。

按照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套牢问题”不可能在市场制度框架内得到解决,唯一的出路是一体化,即让供求双方以收购兼并或联合的方式合为一体,使原来的外部市场关系内部化。但一体化企业制度本身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一个汽车厂把所有(或许多)生产配件的企业都收归自己旗下,规模必然过于庞大,导致管理效率降低,成本增加。

那么如何这种投资不足问题呢?那就是价值共创的思路以及长期合作关系的确定。

研究发现,日、美等国汽车业通行的并不是一般的市场合约,而是一种以长期合同为基础的“准市场”模式。经过长期背信弃义、以邻为壑式的“理性”博弈,人们发现,依靠这种方式获得的利益迟早会受到类似的报复。从长期来看,得益和损失大体相当。为了避免两败俱伤,人们开始选择合作与互利,把短期的一次性市场合同关系变为长期合作、密切协调的战略伙伴关系。

因此,双方虽然仍保持着市场合约关系,但这种合约关系具有了长期稳定、互利合作的特点。配件厂可以放心地进行专用性投资而不用担心遭到解约或被“套牢”,整车厂也可以期待零部件厂对自己的需求给予全力配合,保证连续稳定地获得优质零部件供应。这种做法目前在西方国家日益盛行,已成为一种普遍趋势。

“套牢问题”的合作解决,表明市场经济并不是只讲理性、只顾效率的,其中也有许多互利合作与双赢的基因。对市场经济中的个体理性不应当过分夸大,不应当片面理解,如果一切从个体利益出发,只讲合法不讲合情,完全不顾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情感,从长期来讲也未必能带来个体利益的最大化。

其实,hold up problem类似于一种短视的行为,大家都意识到对方可能违约,那么我肯定没有太多的动力去努力增加投资,如果从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的动态视角来看,一次不合作将造成巨大的声誉损失,这可能会改变hold up problem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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