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发行主体。证券发行人主要包括政府及其机构、企业(公司)和金融机构。中央政府拥有税收、货币发行特权,通常情况下,中央政府债券不存在违约风险,因此,这一类证券被视为无风险证券,相对应的证券收益率被称为无风险利率,是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价格指标。
企业(公司):
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分为独资制、合伙制和公司制。现代公司主要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其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
企业(公司)直接融资活动主要有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两种方式。公司发行股票所筹得的资金,属于自有资本,而通过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属于借入资本。其中,发行股票和长期企业(公司)债券是企业(公司)筹措长期资本的主要途径,发行短期债券则是补充流动资金的重要手段。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资本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企业(公司)对长期资本的需求将越来越大,所以企业(公司)作为证券发行主体的地位,有不断上升的趋势。
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作为证券市场的发行主体,既发行债券,也发行股票。在公司证券中,通常将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称为金融证券。
欧美等西方国家能够发行证券的金融机构一般都是股份公司,所以将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归入了公司证券。而我国和日本则把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定义为金融债券,从而突出了金融机构作为证券市场发行主体的地位,但股份制的金融机构发行的股票,并没有被定义为金融证券,而是归类于一般的公司股票,因此这里介绍的金融机构直接融资的方式主要是金融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