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手段之:不良贷款证券化原理和对利润影响的探讨

2025年10月13日10:11:5832

前文在《3.4万亿不良贷款待处置,银行不良贷款处置手段详解》一文中对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进行了介绍,并在文末提出证券化是一种融资手段,并不是好的不良贷款处置方式,但未展开说明。

本文结合实例展开分析为什么证券化不是一种好的不良贷款处置方式。(注:本文仅是交流学习和分享,不针对任何单位,因此文中涉及案例是对相关银行的相近几笔信用类证券化业务数据按一定权重进行了综合调整,即数据存在一定程度的虚拟性。考虑到各证券化业务无论是结构还是后续清收数据基本相近,虽是虚拟也具备一定参考意义。感兴趣的朋友在实践中可用实例替换进行检验,数据可从中国币网https://www.chinamoney.com.cn等公开渠道下载)。

2023年10月10日,某银行发行了一单以个人信用类不良贷款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由于该产品从准备到正式发行需要一段时间,所以虽是10月10日发行,实际是在5月11日即进行了资产封池(即封池日,封池日也是证券化产品的初始起算日)。封池的“封”体现在确定证券化基础资产(即贷款)的金额和笔数(即不论后续贷款是否因借款人偿还或其他随时间推移的金额变化,都以封池日的金额和笔数为准)。10月10日银行才做好各类基础准备工作正式将证券化产品出售(该日又叫“发行日”或“簿计建档日”)。从5月11日(封池日)至10月10日(发行日)这段期间叫做“过渡期”(4个月左右)。已经封池的资产包在“过渡期”内的所有回收款项都不再属于银行,而是属于后续的投资人(注:本文相关日期也是加权后的虚拟,仅供参考,下同)。

该证券化基础资产(也可称为底层资产)——信用类不良贷款在封池日(5月11日)的基本信息如下: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手段之:不良贷款证券化原理和对利润影响的探讨

即:基础资产封池日本息费合计12.00亿元(其中:本金11.10亿元,利息和费用0.90亿元)。预计这些不良贷款在封池日后的2-3年内能收回2.37亿元。该银行以以上贷款为基础资产发行了1.82亿元证券化产品(其中优先档1.41亿元,次级档0.41亿元)。

相关解释:

1、为什么贷款本金有11.10亿元却只发行了1.82亿元证券化产品(发行金额仅为本金的16.40%)?

这11.10亿元贷款已是不良贷款,不能指望全部收回,根据预测后续2-3年内只能收回2.37亿元。

2、为什么预计能收回2.37亿元却只发行了1.82亿元(仅为预计回收款的76.8%)?

(1)2.37亿预计回收款是毛回收金额,包括为实现回收款而产生的费用;

(2)虽然只向投资者发行1.82亿元,但后续需考虑给投资者收益,多出来的部分剔除费用就是投资者可能获得的收益。

(3)2.37亿元毕竟是预测金额,若紧贴着2.37亿元发行,万一达不到这么多回收款,投资者收益明显不能保障,产品就缺乏吸引力。

3、为什么投资者愿意购买?

当前只投资1.82亿元,而资产包预计能收回2.37亿元,即使刨除为收回款而产生的费用,还是可能有不少盈利。特别是优先档投资者还有次级档的安全垫。

4、为什么银行愿意发证券化?

(1)通过不良贷款证券化处置,相当于出售了11.10亿元不良贷款,降低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

(2)证券化产品仍委托该银行作为贷款服务机构进行后续催收和管理,该银行通过后续管理能收到基本服务费(全部处置收入总额的3%)和可能的超额奖励服务费(支付完毕所有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未偿本金余额和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固定资金成本之后剩余金额的80%),从而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3)通过出售证券化产品收到了1.82亿元投资者支付的投资款。如不做证券化自己后续清收收到的款可能比较晚。因此相当于对基础资产(即11.10亿元不良贷款)“提前”清收回来了1.82亿元款项,“提前”增加银行利润1.82亿元(注:根据规定银行需要自持5%的证券化产品,因此投资者实际支付的投资款只有1.729亿元。即该产品对银行当年“提前”增加的利润只有1.729亿元)(但这里有个前提假设条件,即这些贷款均已计提了100%拨备,否则利润小于1.729亿元。这一点非常重要,是证券化对利润影响因素分析核心中的核心,后文会分析到)。

以上就是证券化的基本逻辑,看上去很完美。然而“光鲜的表像”可能掩盖着问题。特别是对于信用类不良贷款的证券化,其问题暴露得更早更快。

一、对银行利润影响的探讨

(一)从后续清收看,在一个年度内清收回款就覆盖了投资者支付的投资款

根据该证券化后续实际的清收数据,自2023年5月11日(封池日)至2023年10月31日(差不多是发行日)的5个多月间,该基础资产累计收到回收款1.05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7个多月间累计收到清收回款1.35亿元;截至2024年3月末的10个多月间累计收到清收回款1.82亿元。

受托机构披露的该证券化产品后续实际清收信息明细整理如下表(单位:亿元):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手段之:不良贷款证券化原理和对利润影响的探讨

注:上表中部分期间“本期收回金额+上期累计金额”可能与本期“累计收回金额”有一定出入,主要是该证券化产品对外公布数据即如此。虽然本文数据进行了权重调整,但基础数据如此,因此也无法调到数据完全吻合。

可见该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在“过渡期”(5月11日至10月10日)内差不多就回收了1.05亿元(占1.729亿元投资款的60.73%,由于没有截至10月10日公开数据,以5月11日至10月31日的公开数据替代),在证券化的一个年度周期内(2023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0日)就回收了约2.045亿元(由于没有截至2024 年5月10日公开数据,以2023年5月11日至2024年3月31日和2023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公开数据取中值代替,即1.82+0.45/2),远大于发行证券化收到的1.729亿元投资款(即1.82*0.95%),即使考虑到银行作为贷款服务机构的服务费后,2.045亿元的回收款也是大于银行因证券化而实收收到的属于银行全部款项。

即从一个年度看,或者如果该笔证券化是2022年年末封池(“发行日”在2023年)或在2023年年初封池(且“发行日”也在2023年),那么发行证券化实际反而使该银行当年减少了盈利。

(二)银行提前收到投资款的时间优势可能也并不存在

不同意见:

这单证券化是2023年10月10日发行,也即10月10日就从投资者处收到了1.82亿元证券化的投资款(由于5%自持,实际只收到1.729亿元),而如果不证券化而自我清收,该资产包需要在2024年3月底才能收到1.82亿元清收回款。因此证券化提前5个多月收到了款,有时间优势(毕竟资金早收到和晚收到的时间价值是不一样的)。

回复如下:

1、该单证券化从投资者处收到的1.82亿元投资款(实际只收到1.729亿元)是2023年10月10日左右才收到。由于5月11日就对基础资产封池,自5月11日至10月10日的“过渡期”内基础资产清收回的款项需要先封存再给投资者。从后续实际清收并公布的数据看,5月11日-10月31日(与10月10日“发行日”接近)的清收回款有1.05亿元,可见“过渡期”的回收款大约也有1.05亿元。这部分款项及其产生的收益该银行不能自由支配并需要支付给投资者:

(1)由于“过渡期”内清收的1.05亿元(占1.729亿元投资款的60.73%)在10月10日(发行日)后很短时间内即需要马上支付给投资者,该银行实际收到的投资款差不多只有0.679亿元(即1.729亿元和1.05亿元的轧差);

(2)占比高达60.73%的“过渡期”内清收回款虽然前期掌握在该银行手中,但由于证券化导致该银行不能自由支配,白白浪费这部分资金的时间收益。

2、假如不做证券化,看上去该银行似乎要到2024年3月才能收到1.82亿元,比2023年10月10日晚了近6个月,但由于清收回款并不是在2024年3月底一下子收到1.82亿元,而是自2023年5月11日第2024年3月底稳定持续且是前高后低地收到1.82亿元。因此平均来看也就可能晚了2个多月。考虑到“过渡期”封存1.05亿元的时间浪费,后续平均晚了2个月且只占约39.27%资金的成本基本可以忽略。即假如不做证券化,“过渡期”1.05亿元产生的时间价值可能将远大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3月底回收的0.77亿元(考虑自持后是0.679亿元)浪费的时间价值。

3、况且假如不做证券化,到了2024年6月末就可以累计收到2.27亿元的回收款,到9月更能累计收到2.67亿元,这是更远大于提前收到1.729亿元款项及其所谓的时间收益。

可见,银行提前收到投资款的时间优势其实并不存在。

(三)结合拨备计提情况,发行时银行获得的利润极为有限

该笔证券化处置的基础资产在“封池日”本金为11.10亿元(基础资产的五级分类方面,损失类的约7.7亿元,可疑类的约3.3亿元,次级类的约0.1亿元),按次级类的计提25%拨备、可疑类计提50%拨备、损失类的计提100%拨备算,该基础资产在“封池日”已经计提的拨备为9.375亿元(即该基础资产的平均拨备计提率为84.46%),该基础资产在“封池日”的账面价值为1.725亿元(=11.1亿元-9.375亿元)。

通过证券化,相当于将这包本金为11.10亿元但账面价值为1.725亿元的不良贷款包以1.729亿元的价格进行了出售,出售的收益仅为0.004亿元(=1.729-1.725)。

(背后的账务处理逻辑大概是:1.补计提1.725亿元的拨备,导致利润表中增加信用减值损失1.725亿元,使利润减少1.725亿元;2.获得1.729亿元投资款项,利润表中增加投资收益1.729亿元,使利润增加1.729亿元。3.“一减一增”两者钆差合计利润增加0.004亿元。其实也可以一步到位跳过1和2,直接记投资收益0.004亿元。把他拆开是便于后续分析)

因此结合拨备计提情况,这一单不良贷款证券化在发行日的利润增加并不是前文说的1.729亿元,而是只有0.004亿元。若考虑到发行证券化的成本和费用,可能发行时对利润是0贡献。

(四)结合证券化后的实际清收,其对利润影响可能就是负面的了

这一点不能只从对已经发行了证券化的后续收益进行分析。而是要从发行了这一单证券化产品和假如不发行这一单证券化产品两种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这种对比本来是很难的,因为假如不发行的场景很难还原了。不过好在发行证券化后基础资产的后续清收数据是相对完整且可知的。而这些清收数据和假如不做这单证券化后续的清收数据其实是一致的。因此为这类假设的对比提供了条件。

根据前例证券化后续实际清收的公开数据,自2023年5月11日(封池日)至2023年10月31日的5个多月间,该基础资产累计收到回收款1.05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7个多月间累计收到1.35亿元。

假设当初不做该笔证券化(既不用补提拨备,也没有收到投资款),基础资产在当年(2023年)就收回了1.35亿元现金。结合这个资产包平均84.46%的拨备,当年银行可能增加利润约1.14亿元(以资产包平均84.46%的拨备计提比例等比例冲回拨备导致。注意,这里冲回的拨备是封池日前就计提的拨备,而不是如前文所述的“背后账务处理逻辑”中补提的拨备,因为不做证券化就不需要补提拨备)。

现在做了证券化,这1.35亿元清收回款不属于银行,无法等比例冲回拨备(根据“背后账务处理逻辑”,证券化收到投资者的投资款冲回的是补提的拨备,而不是封池日之前就计提的拨备;或者说收到投资者的投资款只是对资产包剩余约1.725亿元的账面价值由贷款转化为1.729亿元的现金而已)。

于是两厢一对比,做证券化利润只有0.004亿元甚至考虑证券化费用后仅为0元(当然银行在后续由于作为贷款服务机构可以获得少量服务费,但这个服务费和1.14亿元相比显然微不足道,况且从这单证券化的公布数据看,当年还没达到收取服务费的条件),而不做证券化银行能增加1.14亿元利润。做证券化使银行利润减少了。(就这一单证券化业务对利润的负面影响竟然高达约1.14亿元!!!笔者确实也震惊了,甚至希望自己在哪里算错了。但从前面的逻辑推导下来似乎也没有漏洞呀?欢迎大家后台留言纠错,共同讨论)

为什么产生这么巨大的成本呢?

可能的核心原因是:做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有价值的(本笔案例是1.725亿元),银行收到投资者的投资款只是资产形式的变化(不能想当然的认为是“提前”收到清收回款)。即将账面价值1.725亿元的贷款资产转变成了账面价值为1.729亿元的现金资产,利润只是这个资产转化的价值轧差(考虑转化费用后这个轧差可能更小,甚至为负利润)。且一旦做了证券化,整个做证券化的基础贷款全部从银行转出不再归银行所有,后续虽然仍由银行清收,但清收回款和银行基本没有了关系,也即不能冲回基础资产原先计提的拨备了,银行的利润也就不能调增了。而如果不做不良贷款证券化,银行自己的清收回款是可以冲回基础资产原先计提的拨备,继而增加银行的利润。

当然可能的疑问是:如果不做证券化,这些贷款的风险分类仍然可能会继续恶化,需要继续补提拨备,后续仍会继续侵蚀银行利润。这个疑问提得很有道理。但问题就在于银行做证券化时为了大概率确保投资收的投资款能偿付且还能让投资者有一定收益以吸引投资者,可能是会选择相对“优质”的不良贷款。而这些“优质”的不良贷款大概率至少不会全部,或至少不会在短期(如一年内)内全部劣变成“损失类”资产,甚至个别贷款由于个人贷款风险分类上调规则都可以从不良状态调整到“关注类”甚至“正常类”资产。因此其实可以节约或者回拨拨备,继而增加利润。

以上仅是对当年的利润分析,后续年份呢?后续年份基础资产还是有清收回款的,还能继续回拨拨备。但由于做了证券化,这些回收款不属于银行,因此后续年份(证券化产品结束或者赎回前),银行继续少赚了本该属于银行的利润。

如若以上推断没错,不良贷款证券化对银行利润是有着不利影响的。

如果一单证券化就让银行少赚1.14亿元本来属于银行的利润,那5单呢?10单呢??更多单呢???

二、对不良率的影响

(对利润的分析确实有些出乎笔者预料,对不良率影响的分析等后续再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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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文数据是在对公开披露的数据进行综合调整处理后的数据,无需对号入座。

2.本文缺少内部具体明细数据,因此可能缺少一些关键信息。

3.本文主要是对信用类不良证券化的分析;抵押类产品尚未深入分析。

4.本文结合的案例样本尚少,可能无法代表全部。

5.本文案例中一单证券化就让银行可能少赚了1.14亿元仅是根据本文的数据结构推导的,不同证券化产品结构不同,不能表代全部证券化产品每笔都可能是1.14亿元。

6.本文仅是交流讨论,不构成投资推荐,也不针对任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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