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这是自2016年以来,“保险+期货”连续第八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一头是沾着泥巴站在田间地头的农民,一头是精密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当两者连接起来,便撬动了金融创新服务“三农”,支持乡村振兴的大棋局。
一、“保险+期货”基本概念
保险+期货”模式主要是价格保险产品、场内期货与场外期权的结合。以商品期货交易所公布的期货价格为基础,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设计保险业务,农户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向期货公司买入卖出期权,实现再保险的功能,转移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当价格低于保险产品中约定的价格时,期货公司对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而保险公司向农户进行理赔。
二、“保险+期货”模式的产生背景
“保险+期货”模式是一个相对新颖的金融模式,结合了保险和期货两大金融工具,旨在为参与者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这种模式的产生背景与以下几点有关:
1.农业风险管理的需求:传统上,农业生产面临诸多风险,如气候、病虫害、价格波动等。农户和农业企业长期以来一直在寻找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以减少因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损失。
2.期货市场的发展:期货市场为农产品等商品提供了一个价格发现和风险转移的平台。农户和农业企业可以通过期货市场锁定未来的销售价格,从而规避价格风险。
3.保险产品的创新: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出现了一系列针对特定风险的保险产品,如天气保险、价格下跌保险等。这为农户和农业企业提供了直接的风险保障。
4.政府的鼓励与支持:许多国家的政府都认识到农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采取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保险+期货”模式的推广和应用。
5.金融市场的融合趋势:在金融创新的背景下,金融市场之间的边界逐渐模糊,金融机构和参与者开始寻求跨市场、跨产品的综合风险管理方案。
6.技术的推动:现代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使得风险的定量评估和管理变得更加精确和高效,从而为“保险+期货”模式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保险+期货”的分类
(1)价格保护型模式
目标:帮助农民规避农产品价格下跌风险。
操作流程:
step1:农户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约定收获季节如果农产品价格低于保险条款约定最低价,保险公司按约定的最低价格向农户赔付差价。
step2:保险公司通过向期货公司支付一笔期权费买入场外看跌期权交易,将面临的风险转移给期货公司。
step3:期货公司在场内复制对应的看跌期权或复制场外期权并在期货市场买卖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进行对冲操作来转移风险。
(2)收入保障型模式
目标:保护农户获得稳定的农产品销售收入。
操作流程:
step1、农户向保险公司支付一笔保险费的同时获得一份收入保险,在收获季节,若农户的实际产值低于保险条款约定的目标产值从而导致收入减少,则保险公司向农户赔付收入差额。
step2、保险公司按照价格保护型模式将价格风险转移给期货公司,同时向其他一个或多个保险公司购买农作物产量保险,采取再保险方式将自身面临的潜在农作物产量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共同承担。
(3)双向“保险+期货”模式
1. 适用情形: 农户与农业企业签订农产品收购合同(农户希望价格高,农业企业希望价格低)。
2. 农户方的操作: 农户向保险公司购买一份价格保险,收获时,如果农产品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价,保险公司根据价格上涨幅度对农户进行一定比例赔付。另外,保险公司为了避免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会设定最高赔付额。
3. 农业企业方的操作: 农业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一份价格保险,收获时,如果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其与农户签订的合同价格,保险公司根据价格下跌幅度对农业企业进行一定比例的赔付。
四、成果
“保险+期货”作为我国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新探索、新模式,在金融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传统农业“靠天吃饭”“增产不增收”的状况,成为期货行业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抓手。
据悉,2022年,郑商所在棉花、白糖、苹果、红枣、花生5个品种上共支持开展21个“保险+期货”项目,为超过16.28万农户及6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风险保障金额58.72亿元,惠及陕西、甘肃、云南、广西、山东、河南、辽宁、新疆等多个地区,呈现出保费构成多样化、模式创新化、效率更优化、主体多元化等特点与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