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的几种方式

2024年2月29日12:24:2889

前面写过一篇文章(投资的终极目标是企业上市?),谈到企业的终极目标就是上市。上市的好处和意义是巨大的,不仅可以给企业提供一个便利的融资平台,还能够帮助股东实现股份流通。

那么上市有哪些途径呢?主要有5种:

一、IPO

IPO是最常见的上市方式,我们一般提到上市,就是指IPO。IPO全称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中文叫首次公开发行。

一个企业如果想IPO,企业及其高管必须满足拟上市板块的基本要求,并且要有一个募投项目。自我评估完成后,需要聘请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

保荐机构是最重要的中介机构,是上市过程中的总设计师、各中介机构的总协调人和文件制作的总编纂。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工作是负责证券发行的承销工作。大A都是包销,美股也基本上是包销,就是投行来兜底股票发售。

二、借壳

借壳通常是通过反向收购的方式进行。企业如果想上市,股东可以先收购一家壳公司(上市公司)的股份控制权,再由壳公司反向收购非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使之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这样就能够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

相比于IPO,借壳上市比较节约时间和成本,成功率也比较高。但是如果借壳方自身的业务和合规性不过硬的话,会引起股价的剧烈波动。

如果借壳和反向收购使用了杠杆,那么往往会造成上市公司管理变形,出现严重的委托代理矛盾。

三、SPAC

SPAC是一种特殊的借壳上市方式。但不同的是,SPAC自己造壳,即首先设立一个特殊目的公司,这个公司只有现金,没有实业和资产。然后空壳公司上市,并且增发股份。后面,SPAC的唯一任务就是寻找一家有着高成长发展前景的非上市公司,与其合并。如果一定期限内(两年或三年)没有完成并购,那么这个SPAC就将面临清盘。

相对于传统的买壳上市,SPAC的壳资源干净,没有历史负债及相关法律问题。

四、DRs

DRs的全称是Depository Receipts,又叫存托凭证。具体操作办法是,本国公司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给托管银行保管,然后托管银行通知外国的存托银行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之后存托凭证便开始在外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

存托凭证有两种:一种是参与型存托凭证,投资者直接在证券市场购买,拥有投票权;另外一种是非参与型存托凭证,投票权归存托银行,比如QFII。

存托凭证的存在,规避了国家对本国公司在境外融资及国内投资者投资国外公司证券的限制。目前国内公司赴美上市,绝大多数采用发行DRs的形式。

五、DL

DL的全称是Direct Listing,即直接挂牌上市。

纽交所于2017年3月向美国证监会SEC提案,增加“直接上市”方案,于2018年2月获得SEC批准。

在DL模式下,还是有投行的参与,但投行不再是承销商,而转为单纯的“财务顾问”角色。但在传统包销模式下,股票发行风险由企业自身转嫁到了投行身上。因此,DL对企业的实力和知名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以上是上市的五种方式,国内用的比较多的是前两种,后面三种我们往往在境外上市的新闻中可以看到,以后读者可以留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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